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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了之後

賈伯斯在想什麼?
  • 書名 :賈伯斯在想什麼?
  • 作者: 作者:利安德.卡尼 ; 譯者:高子梅
  • 出版者 : 臉譜出版公司,2009年
  • 索書號 : BOOK 484.67 2177

  我不是蘋果迷,也對賈伯斯不熟悉,但大約知道他是個厲害,但難搞的人,在讀了這本書後,開始引發起對他的好奇,並漸能理解蘋果的產品內涵,相較於坊間管理經營類的書,這是一本令人讀後會很有收穫的書,應該這麼說,賈伯斯的經營與管理哲學很創新、也很引人深思,從這本書我開始認識賈伯斯,一個我向來不熱衷他的產品、對視其產品為「品味」的愛好者感到疑惑,以及在我舊有認知裡,讓人盲從的一個蘋果公司的核心靈魂人物。

  在賈伯斯1985年被踢出蘋果後的流放其間,創辦NeXT公司,開發了NeXTstep,1996年,他卻因為NeXTstep而再次回到蘋果,從過渡時期執行長到2001年正式接管,偉格斯(Wags)說,與其說蘋果在購買NeXTstep時順道捕獲了賈伯斯,倒不如說是賈伯斯獲得了蘋果,不過這是經過巧妙的安排,好讓蘋果付錢給他。在他回公司後即開始進行組織重整,也展現了他獨特的領導與管理哲學。

  回到蘋果後,即開始組織重整,立即的換血,將守舊派的管理階層換掉,在賈伯斯的團隊組織裡,他喜歡小而美的工作團隊,以免失焦或無法管理,在用才部分,他也是絕對的「菁英主義論」,喜歡自己招募和留住最棒的人才,聘用最好的員工,開除笨蛋一向是賈伯斯堅持的管理原則,賈伯斯聰明之處在於他不必讓自己成為最頂尖的人,但他懂得與所有頂尖的人才合作,並維持合作同仁的素質水準。我認為,這和他的一個特性有關-「聚焦」,對於他個人,他只做自己擅長的事情,至於不擅長的事情就交由他人去處理,不會想擁有所有事物的主導權,善於將有限的資源聚焦,使它能妥善執行在少數幾件計畫上,他認為,保持事情的精簡,對於過於複雜的科技世界來說會是一個優點。

  這也相對影響到他對蘋果產品的要求-「精簡、單一」,這也是蘋果整個公司裡的工作信念,他認為「隨著科技日益複雜,市場越來越需要蘋果的這種特長,因為他知道如何把精密科技製作成普通人都能懂的東西。」,他所倚重的設計師依夫也曾說「別老想著在裝置裡塞很多東西,因為它會變得複雜,然後宣告死亡。重點不在可用的功能,而在於捨棄一些東西。」,瑞茲拉夫也說,「即便這個多出來的按鈕有它的功能,也不足以構成存在的正當理由」。由此可理解i-phone為什麼捨棄flash動畫的功能,我想他們追求的就是如何捨棄掉某些東西,留下最精簡實用的功能,但要做到這點則是要懂得對很多東西「說不」,而這是件困難的事情。

  說到產品的開發,賈伯斯也有一套原則,他注重細節且無止境,例如在選單、捲軸等方面,在產品開發過程,不同於一般公司從設計師到工程師這樣的開發生產流程,而是所有團隊在一開始就同時致力於產品的研發,且不斷地製造出模型及原型物件,力求精益求精,關心最細微的細節。賈伯斯有很棒的設計概念,也懂得傾聽,在過程中,不會說「這個不好,那個好」之類的話,會針對設計提出改善的建議,不是只選出他喜歡的和不喜歡的,他不相信「唯命是從」,辯論討論一直是他創意思考的核心所在,他重視”質疑”所產生出來的點子,靠著智力格鬥在做決策,也喜歡他人質疑自己的想法,他喜歡靠提高賭注和升高別人血壓來測試他們是否真正清楚自己的論據。同時,他也要求產品開發過程中的「絕對保密」,防止他人抄襲,也不允許公司內部任何人對外批評公司的產品。

  對於市場調查,異於其他公司利用焦點團體法的方式,透過市調來了解顧客的需求,賈伯斯認為,顧客什麼都不懂,連自己需要什麼都不了解,因此別聽他們的,他要的是產生出一個產品,讓顧客知道,原來這就是他所想要的!因此,對賈伯斯而言,所謂的市場調查就是它的右腦在對他的左腦說話。他不會故意想要設計出「好用」的產品,產品的「好用性」是從設計過程中慢慢形成的,他重視設計,他所認為的設計不僅是裝飾,而是針對功能的設計,他也重視行銷,認為「廣告」的重要性僅次於科技本身,他所要呈現的廣告意涵不是強調產品本身的功能,而是一種生活型態的行銷,要傳達的是品牌本質,蘋果的行銷成果有目共睹,而「避人耳目、遮遮掩掩」的做法,則是他們行銷機器之所以有效的重要因素之一。他認為蘋果的創新在於,他們是為了顧客的需求去打造科技,而不是強迫使用者適應科技。

  回歸到賈伯斯這個人本身,他到底是有什麼樣的特質,有本事這樣叱吒整個科技業,甚至帶領人們走向數位生活?答案是「熱情」,這可說是他的生存策略,他在說服百事可樂公司總裁史考利來管理蘋果時,對他說「你真的想用下半輩子賣糖水嗎?還是你想改變這個世界?」這是讓史考利決定進入蘋果的關鍵思維,他認為成功的條件就是,一定要對某個想法、某個問題或某個你想糾正的錯誤懷抱無比的熱情,然後堅持下去,他就是喜歡革命性的改變。他不是產品發明家,但是個發現家,或者也可稱做先知,他曾說「MAC在我的腦袋裡,我必須把他掏出來,變成一個產品」,他可以說是一個「高明的產品挑選者」,他重視品質,無論是在人才、產品、廣告方面都是,他也認為,創新和研發與錢的多寡無關,而和有沒有人才,領導方法,以及有多用心有關。

  我想,賈伯斯就是憑著保有「熱情」、「聚焦」的特質及原則,以及源源不絕的「創新」才能不斷開發出被視為代表品味的產品,熱銷產品一個接著一個,當然他的超完美主義以及菁英論,更是造就蘋果公司輝煌的重要因素。我現在,理解了i產品為什麼會是i產品,賈伯斯確實有他的一套,這不也是蘋果行銷的一個方式嗎?至少他改變了我對蘋果的想法。

     
本書藏於校本部圖書室,索書號為484.67 2177,歡迎借閱 !